時政要聞
源頭把控
筑牢清單制度“防火墻”
《意見》以 “清單機制” 破題,從源頭筑牢治理防線。《意見》要求,制定公布主要類目收費清單。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省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具體包括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收費(征收)標準等。
《意見》提出,制定公布綜合性目錄清單。省政府各部門要制定公布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涵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收費項目,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水平,實現每個部門涉企收費一張清單全覆蓋。市、縣級部門要制定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鼓勵以行政區為單位制定一張綜合性清單,2025年年底前通過部門或本級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同時,為確保目錄清單信息始終精準、政策細則直達企業,《意見》還對目錄清單的動態管理與宣傳解讀作出明確要求。《意見》提出,加強目錄清單動態更新。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定期評估制度,每年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目錄清單。加強宣傳解讀和精準推送。結合“萬人助萬企”“企業減負宣傳周”等活動,將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解讀納入企業包保服務內容,通過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集中公布省政府各部門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嚴格審核
守住政策出臺“準入關”
嚴守政策出臺“準入關”,是防止違規收費新增的關鍵。《意見》提出,加強新設涉企收費事項審查。將涉企收費政策審核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內容,政策起草單位要在自評報告中明確涉企收費政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以及是否影響經營主體經營成本等信息,審核未通過的一律不得出臺。
同時,《意見》要求,開展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專項清理。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國家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指引,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負責”原則,對現行有效的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全面自查和專項清理,科學提出“廢、改、立”處置意見,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全鏈條閉環
保障長效監管有效性
構建從監測發現到處置反饋的全鏈條監管閉環,是長效監管的生命力所在。《意見》提出,健全涉企收費監測制度。完善重點企業運行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開展企業負擔問卷調查,了解涉企收費問題和有關政策訴求。依托價格監測與競爭執法系統在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經營主體設立涉企收費監測點,對違法違規收費問題早發現、早治理。
拓寬問題線索收集渠道。各部門要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公布網頁同步公布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常態化收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不斷優化12315平臺、12345熱線企業服務專席、省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服務,便捷涉企收費投訴維權。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社會輿論焦點熱點問題的收集力度。
落實問題訴求辦理機制。針對各渠道收集的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建立企業訴求建議清單臺賬,形成涉企收費訴求收集、轉辦、跟蹤、反饋、銷號工作閉環。
強化監管懲戒力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違規收費行政處罰信息錄入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布。
聚焦重點領域
精準破解收費“痛點”
《意見》針對三大重點領域提出了精準規范的管理要求。規范中介服務收費。開展專項清理規范工作,進一步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違規新增中介服務事項,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屬于政府管理職責的委托服務事項相關費用由行政審批管理部門支付,不得轉嫁給企業。
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持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強制經營主體贊助、捐贈和付費訂購有關產品等違規行為。
規范自然壟斷環節收費。持續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清理不合理收費項目,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涉企經營服務政府定價,推動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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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把控
筑牢清單制度“防火墻”
《意見》以 “清單機制” 破題,從源頭筑牢治理防線。《意見》要求,制定公布主要類目收費清單。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省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具體包括項目名稱、設立依據、收費(征收)標準等。
《意見》提出,制定公布綜合性目錄清單。省政府各部門要制定公布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涵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經營服務性收費等收費項目,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水平,實現每個部門涉企收費一張清單全覆蓋。市、縣級部門要制定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鼓勵以行政區為單位制定一張綜合性清單,2025年年底前通過部門或本級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同時,為確保目錄清單信息始終精準、政策細則直達企業,《意見》還對目錄清單的動態管理與宣傳解讀作出明確要求。《意見》提出,加強目錄清單動態更新。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定期評估制度,每年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目錄清單。加強宣傳解讀和精準推送。結合“萬人助萬企”“企業減負宣傳周”等活動,將涉企收費政策宣傳解讀納入企業包保服務內容,通過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集中公布省政府各部門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嚴格審核
守住政策出臺“準入關”
嚴守政策出臺“準入關”,是防止違規收費新增的關鍵。《意見》提出,加強新設涉企收費事項審查。將涉企收費政策審核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內容,政策起草單位要在自評報告中明確涉企收費政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以及是否影響經營主體經營成本等信息,審核未通過的一律不得出臺。
同時,《意見》要求,開展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專項清理。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國家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指引,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負責”原則,對現行有效的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全面自查和專項清理,科學提出“廢、改、立”處置意見,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全鏈條閉環
保障長效監管有效性
構建從監測發現到處置反饋的全鏈條監管閉環,是長效監管的生命力所在。《意見》提出,健全涉企收費監測制度。完善重點企業運行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開展企業負擔問卷調查,了解涉企收費問題和有關政策訴求。依托價格監測與競爭執法系統在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經營主體設立涉企收費監測點,對違法違規收費問題早發現、早治理。
拓寬問題線索收集渠道。各部門要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公布網頁同步公布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常態化收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不斷優化12315平臺、12345熱線企業服務專席、省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服務,便捷涉企收費投訴維權。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社會輿論焦點熱點問題的收集力度。
落實問題訴求辦理機制。針對各渠道收集的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建立企業訴求建議清單臺賬,形成涉企收費訴求收集、轉辦、跟蹤、反饋、銷號工作閉環。
強化監管懲戒力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違規收費行政處罰信息錄入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布。
聚焦重點領域
精準破解收費“痛點”
《意見》針對三大重點領域提出了精準規范的管理要求。規范中介服務收費。開展專項清理規范工作,進一步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違規新增中介服務事項,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屬于政府管理職責的委托服務事項相關費用由行政審批管理部門支付,不得轉嫁給企業。
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持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收費行為,依法查處強制經營主體贊助、捐贈和付費訂購有關產品等違規行為。
規范自然壟斷環節收費。持續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清理不合理收費項目,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涉企經營服務政府定價,推動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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